| 双牌县应急知识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
|
| 2008-05-29 10:00 文章来源:双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为在全社会广泛宣传和普及应急知识,增强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提高公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根据国务院和省、市的部署和要求,将2008年5月26日-6月1日定为全县应急知识宣传周,其中5月26日为集中宣传日。为切实搞好这次宣传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应急能力。
二、活动重点
应急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
三、宣传内容
(一)宣传介绍各类突发事件的种类、特点和危害,重点宣传防治地震灾害、洪涝灾害及山洪地质灾害等防灾减灾的基本技能和自救互救的应急常识。
(二)宣传介绍《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重要内容。
(三)宣传介绍应对突发事件的有效处置方案、采用的各种应对措施等。
四、宣传形式
(一)自主宣传。宣传周期间,全县各级各部门和社区、学校、企业、乡村等基层单位在本单位辖区设立宣传点,采取设立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举办知识讲座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应急知识宣传活动。
(二)媒体宣传。宣传周期间,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通过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网站等各种媒体,宣传介绍《突发事件应对法》,应急常识和应对处置突发事件情况等。
(三)集中宣传。5月26日,全县各级各部门和社区、学校、企业、乡村等基层单位设点同步进行集中宣传,发放宣传资料,进行现场咨询,积极开展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
五、活动安排
(一)准备阶段(2008年5月18日-5月25日)。
1、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双牌县应急知识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拟定本部门本单位实施方案。
2、5月24日前,县应急办、县直有关单位负责将宣传提纲、宣传资料发放到乡镇场,乡镇场负责发放到社区、学校、企业、乡村等基层单位,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宣传周的实际宣传需要印制宣传资料。
3、5月24日-25日,召开县有关单位、新闻媒体等参加的宣传周活动动员大会和乡镇场、县直牵头部门参加的宣传周活动筹备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二)实施阶段(2008年5月26日-6月1日)。
1、5月26日-6月1日,县新闻媒体、信息中心要多渠道多形式地对《突发事件应对法》,应急常识,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特别是我县常见的山洪地质灾害、防汛抗洪救灾、森林火灾、突发卫生事件等应急知识进行宣传介绍。县、乡政府,各林场及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在电视、网络发表新闻专访、专稿或署名文章,宣传内容由县委宣传部、县应急办负责提供,主要以《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公众应急手册》为准。
2、5月26日,县直各单位、乡镇场、基层单位设点统一集中开展宣传,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海报,开展宣传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当天,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应急工作专业人员到城市社区、农村乡镇、建筑工地和个体、私营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张贴标语,展开应急知识“四进”图板,举办应急知识咨询活动。要充分发挥社区现有组织的作用,以社区服务活动室等文化活动设施为载体,大力开展社会宣传。要组织广大中小学生学习应急知识,有条件的地方要开展学校应急演练。要通过到乡村发放宣传资料、在广播站播放应急常识、印刷墙壁应急宣传标语等形式,强力推进乡村应急宣传工作。
3、5月26日-6月1日,县应急办和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组织专业人员赴社区、学校、企业、乡村等基层单位举办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题知识讲座,分别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进行宣传介绍。
(1)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专题知识讲座。主要宣传介绍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有效应对自然灾害、提高灾害预防预警能力、加强灾害紧急救助和重建工作等情况;开展相关应急预案的宣传解读、应急常识和技能的宣讲。由民政、水利、国土资源、农业、林业、气象、地震等部门组织实施。
(2)事故灾难应急管理专题知识讲座。主要宣传介绍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加强事故灾难救援工作的情况;开展相关应急预案的宣传解读、应急常识和技能的宣讲。由安监、经济、建设、交通、环保、质监、旅游、通信、公安消防、国土资源等部门组织实施。
(3)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专题知识讲座。主要宣传介绍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有效应对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开展相关应急预案的宣传解读、应急常识和技能的宣讲。由卫生、农业、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组织实施。
(4)社会安全事件应急管理专题知识讲座。主要宣传介绍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妥善处置各类社会安全事件的情况;开展相关应急预案的宣传解读、应急常识和技能的宣讲。由公安、商务、民族宗教、信访、外事侨务、金融等部门组织实施。
(三)总结阶段(2008年6月5日-10日)。
宣传周活动结束后,6月8前召开总结会议,总结活动开展情况、经验和效果、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各乡镇场、县有关单位于6月3日前将宣传周总结材料、相关宣传图片及音像资料一并报送县应急办。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应急能力是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最大限度减少全社会灾害的需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抓好宣传周各项活动的开展。
(二)精心组织,确保效果。各乡镇场、县直各有关单位要精心组织,制定具体的宣传周活动方案,采取有效形式,确保宣传效果。通过宣传,增强公共安全意识,提高公众的自救互救能力。
(三)保障经费,形成合力。县财政部门要对此次宣传周活动所需经费予以支持和保障。各有关部门、单位也要适当安排此次宣传周活动专项经费。同时,要动员、鼓励、支持媒体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开展公益宣传。
|